管理体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18-11-27 14:55:05    点击次数: 来源:  

    1、实验室安全制度有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2、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器材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3、实验室易燃、剧毒药品的领用和保管以及高压容器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办法执行。学生使用易燃、剧毒药品需有教师指导。

    4、遇有漏水、漏电或其他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5、药品瓶上一律要有标签,如有脱落及时补上。

    6、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宜,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

    7、实验室变更用电线路或增加用电量,需事先报告有关部门,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拉线或增加容量。

    8、化学试剂存放应按其性质分柜、分层隔放,每月检查一次;炎热与梅雨季节则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变化及时处理。

    9、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学习防毒、防火、防触电和急救知识。

    10、按规定将各种固体废物和废液分别倒入指定的容器中进行回收处理。

    11、其他事项参见学校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