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综合训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18-11-27 15:02:04    点击次数: 来源:  

    1、实验室仪器设备帐物有专人负责。专门管理人员应每学期对账一次,要求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按有关规定申请购置和领用新仪器。确属已淘汰不用的仪器设备或严重损坏无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及时报设备处办理调拨或报废手续并销帐。

    3、实验室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记录情况,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确保教学科研正常开展。

    4、每次学生实验前实验技术人员应使仪器处于正常状态,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5、指导老师必须熟悉仪器操作并向学生讲解清楚。学生实验中遇异常情况及时向指导老师反映处理。

    6、实验室仪器设备借出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确定责任,然后由借用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赔偿。

    7、其他有关规定参见《江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