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0]3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学校将于近期对2016年江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创新训练项目”83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创新训练类项目”57项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318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3)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各级项目组登录“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指导教师和项目所在学院需做好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填报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系统中填报时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如下:
1.系统登录:点击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学资源”栏目里的“大学生创新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5.144.174/dxscx/),并在弹出的系统首页中的“系统登录”栏内输入账号与密码,登录系统。
2.简要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核中期检查表→学院管理员审核中期检查表→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中期检查表。
3.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表Word版电子稿模板请到“大学生创新管理系统”首页中“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表格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不同级别的项目所需填写的中期检查表模版不同。
(2)中期检查表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请参照附件1、2、3中字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对应的内容。
(3)中期检查表中“项目中期报告”、“项目后期具体工作计划”栏目请按相应要求详细填写,不得少于300字。“项目后期具体工作计划”需有时间节点安排。
(4)中期检查表中“经费使用明细情况”一栏中,已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已报销金额+未报销金额,且“项目经费开支情况”中经费总额=已使用项目研究经费。
(5)中期检查表Word版电子稿须按附件形式提交至系统中,内容须与系统中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6)若项目已有研究成果,请在中期检查表中“项目研究成果”一栏和系统相应栏目中都填写相应内容,并将已取得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稿(请统一制作成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与项目中期检查表Word文本一起打包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项目成果必须标注获相应级别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
4.截止时间:网上中期检查工作(包括指导教师、学院(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5.各省级项目组必须在2016年12月20日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为:http://jscx.njnu.edu.cn,点击首页中的“学生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并点击 “流程管理”中的“中期检查”,选择2016年)。请核对并完善系统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将项目中期检查表Word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不超过50M)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中,项目中期检查表Word版中的指导教师意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并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和日期),于2016年12月23日前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好对本学院(单位)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各项目组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研究进展与认定书的契合度等,经费使用效率、项目研究成果与认定书的契合度将作为项目结题判定成绩的重要依据。
2.国家级项目须在中期检查前完成已下拨的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执行不力、实施中有问题或是已下拨的国家级项目经费未在中期检查前使用完的,检查结论应为“暂缓通过”,学院(单位)需及时督促项目组整改。需整改的项目必须在2016年12月23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完成网上中期检查工作且评为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下拨国家级和省级一般项目后续配套经费。
3.对于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执行不力或实施中有问题、检查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应及时按规定督促项目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模板为系统首页“表格下载”中的《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变更)申请表》),并限期整改;若项目中检查结果为“建议终止”的,学院(单位)需将相关情况和处理意见行文报送教务处。
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检查结论最终为项目终止的项目,将根据《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酌情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经费。
5.请各学院(单位)将系统中导出的《江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样表见附件4)、《江南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样表见附件5)或《江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样表见附件6)打印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于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前报送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卫建金 肖旭峰 电话:85913561(1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