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立
阿科玛(中国)奖学金是由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资设立,面向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化工学院)在校本科学生的公益性奖学金。
二 宗旨
奖学金的宗旨是:为促进日用化工行业的发展,奖励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发奋读书,刻苦钻研,专业有成,热心社会工作,将来更好地报效国家和社会。
三 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优秀学生,每年名额6名。奖励包括每人奖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企业实习机会和毕业后本企业优先聘用的资格。
四 获奖条件
1 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和日用化工行业服务。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
3热爱所学专业,具备严谨求实的精神,有突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评奖时上一学年GPA≥2.8,且综合测评总名次、智育名次在班级前10名,德育名次在前15名,不得有补考。
4 在校期间能团结同学、纠正不良风气、维护校规校纪,并在集体活动中显现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潜质。在学校某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组织集体或个人做出较大贡献,为学校及所在院、系赢得荣誉。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当学年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
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宿舍个人卫生成绩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五 奖学金评审程序
1 各位申请人根据自己所在年级、专业及个人情况,于10月21日下午5点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 由学院学生工作组、教务办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初评,确定初选名单。
3 由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员和学院老师采取座谈、面试等形式(10月底)共同确定人选。
4 获奖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根据企业情况,确定颁奖日期,召开阿科玛(中国)奖学金授奖大会,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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