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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盐城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28 14:57:28    点击次数: 来源:  

    各学院:  

    2016年6月23日,江苏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部分地区突发龙卷风冰雹严重灾害。据媒体报道,截至24日上午已造成98人死亡、800人受伤。为帮助我校在此次地震中遭受灾害的学生共纾困难,根据《江南大学资助受灾学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08〕12号),决定启动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就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的本次家庭受龙卷风灾害的学生。

    二、资助等级与标准

    一等资助金:因灾丧亲(失去父或母)者、或灾区孤儿, 8000元/人;

    二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完全损毁或致残者,3000元/人;

    三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受损者,1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或者辅导员推荐,经学院初审后,填写《江南大学受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排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细心做好受灾学生的关爱工作。

    2、受资助同学必须提供乡级以上受灾情况证明。“受灾情况证明”可之后补办。

    3、请需申请的同学于2016年6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1573822139@qq.com 吴同学处。

    附件1:《江南大学受灾学生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