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近期学校分别收到教育部办公厅、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等部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7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5号)。为贯彻上述文件精神,较好的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组织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重点展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问题与“气体钢瓶管理问题”的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自查整改阶段
即日起—9月20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校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阶段
9月21日—10月20日,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问题与“气体钢瓶管理问题”专项检查。
3、总结材料上报教育部与江苏省教育厅
10月21—10月3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写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版、电子版)上报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
四、任务分工
单 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各学院、国重、国工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涉及危化品人员教育培训 | |
安防设施、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监控、报警、通风、防火防爆 | |
各学院、国重、国工 |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领用、储存、使用、登记 |
废弃物分类、处理 | |
危险气体钢瓶管理,过期钢瓶整治 | |
校危险化学品仓库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涉及危化品人员教育培训 | |
安防设施、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监控、报警、通风、防火防爆 | |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登记 | |
后勤处 | 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
液化气、燃气管路和阀门、燃气灶具 | |
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 | |
保卫处 |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措施,消防培训和演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层层落实,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扎实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如有问题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联系电话:85329252(2925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6月29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
2、《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7号)
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6]5号)